从今天起,雇主未经同意,不得安排抚养14岁以下孩子的单亲父母加班、上夜班或出差。如果员工是多子女家庭的父母,或在有14岁以下子女的双亲家庭中,另一方采用轮班驻地工作制,雇主也不得再强制其上夜班或加班。一项为有子女的员工确立新劳动保障的法律开始生效。按照新规定,安排这些员工加班或夜间工作前,雇主必须取得其自愿的书面同意,并事先告知其有权拒绝这类工作或出差,由员工签字确认。此外,该法为残疾人及照顾患病亲属的员工出差提供额外保障,现在也必须取得他们的书面同意。此前已不允许安排残疾人夜间工作或加班。孕妇、18岁以下员工以及有3岁以下孩子的女性也早已受到相关限制保护。
有子女雇员的劳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