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子女家庭的新优惠。
1. 出售房屋和土地免税。
自2021年起,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而出售公寓或房屋时免缴个人所得税。现在,出售该住房所占土地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优惠还适用于该地块上的附属建筑。国家杜马通过了这项法律。
2. 有若干条件。
——优惠适用于育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或24岁以下全日制就读子女的父母或养父母;
——新住房须在出售旧住房当年或次年4月30日前购买;
——新住房总面积或地籍价值应大于所售住宅的面积或价值;
——所售住房地籍价值不得超过5,000万卢布;
——出售时,家庭成员不得持有另一套面积大于所购住房的住宅超过50%的产权;
地方立法可以规定出售时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土地面积上限。
土地和附属建筑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